海宁市法制办组织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14.12.2015  17:33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政府工作的必然要求,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到期换证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12月12日,海宁市法制办组织了市人社局、市财政(地税)局、斜桥镇等18个单位共181名行政执法人员在市委党校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参考人员考试通过率达到80%。同时,邀请了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社法与三胞联谊委、市委党校领导巡考。

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能力,促使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实体与程序合法,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有利于我市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高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