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开展行政执法档案工作联合执法检查

22.09.2015  12:34
近日,金华市法制办局联合市档案对市发改委等34家单位的行政执法档案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促进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中的档案管理,发挥档案的文本监督作用,夯实法治金华建设的治理基础。   执法检查按照自查、抽查、反馈三个阶段进行,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抽取环保局等8家单位,由市法制办、档案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这次执法检查有五个“首次”突破:一是法制办首次与档案局对行政执法档案开展全范围全覆盖式的专项检查,真正摸清行政执法档案工作现状。二是首次按照规范后的执法检查流程进行,如实地检查要求各业务处室出席接受检查组询问,要求分管领导向检查组汇报工作情况等。三是首次使用《档案执法检查记录单》、《档案执法检查情况反馈函》等检查文书严谨记录检查过程和结果。四是首次要求被检查单位分管领导对检查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并盖章,明确问题主体责任。五是首次将执法检查材料归入各单位业务指导监管档案永久保存,强化跟踪式持续性的长效监管。   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行政执法档案的意识明显加强,但工作中三个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一是部门之间不平衡。好的单位,领导重视,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经费有保障,把档案工作纳入相关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落实业务部门负责制明确了行政执法档案归档的具体责任,行政执法档案按时规范整理归档移交至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并很好地开展了数字化和登记备份工作,规范化程序相对较高。薄弱的单位,人员职责不明确,积存材料散于各处未经整理,有些处室甚至将行政执法档案视为私有,拒绝向档案室移交,这块工作处于“0基础”状态甚至更糟。两相对比差距明显。二是各执法种类之间不平衡。经过几年的评查和指导,行政处罚档案因执法程序和文书的相对统一,整理规范出台较早(2004年),归档情况普遍较好,案卷质量较高,归档意识也强。而行政许可等其他执法类别的档案,我省没有出台权威的归档整理标准,各部门审批程序不一,执法文书五花八门,缺乏对文书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管理和审查,有些单位未按照许可的法定程序办理,事项数量多,情况复杂,未归档案件积量多,大部分单位归档率和规范化程序都处于较低水平,安全管理状况堪虞。三是管理水平与利用需求不平衡。由于行政执法档案底子薄,规范化、集中化程序不高,导致后续的档案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未能跟上,不能很好地满足民生利用的大量需求,对于档案移交进馆、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是个不小的阻碍。   行政执法档案是对执法机关执法行为全过程的最终和唯一记录,是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工作,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现实需要。(金华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