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开展行政处罚网上公示 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

24.06.2015  18:13

  《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将在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松阳县林业局积极组织在政务服务网上输入2015年行政处罚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今后要求除按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不能公开的之外的,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都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政务服务网站公开案件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者摘要信息,隐去被处罚人以外的自然人姓名及涉及银行账号、个人隐私信息的内容。而且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满5年再撤下,持续接受各级司法机关及群众的监督,五年之内都可以到网上查到‘案底’,这个对违法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是非常大的。同时对行政执法机关提高执法透明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及相关程序法,促进公平公正执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松阳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