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7月1日起施行
05.06.2015 09:47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我省近日出台了《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共十八条,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范围、审查的内容、发现问题的处理措施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要求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经其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二是规定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应当自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审查部门报送备案材料。三是规定备案审查部门对重大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后,发现存在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5.06.201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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