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行政事业单位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14.09.2016  14:44

近日,我局11家行政事业单位完成2015年度资产清查工作。据悉,此次共清查资产帐面数57299万元、负债帐面数14578万元;清查后资产数57244万元、负债数14438万元。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采取单位自查、系统申报核实、专项审计的方式,对各单位的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核查。我局通过对清查后资产盘盈、资产损失以及资金挂帐等情况的处理,以做到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通过本次清查工作,对局属相关单位的资产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帐物相符等情况作了进一步梳理,再夯实了各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房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