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采纳审计建议开展行政事业单位 不动产登记证补办工作

11.03.2016  17:02

 3月初,慈溪市政府根据2014年度财政“同级审”反映该市财政资产管理系统中存在房屋资产登记信息失实、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和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专门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证补办工作。要求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今年9月底之前,及时完成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的补办工作。

该市审计局在去年的财政“同级审”中,通过审核财政资产管理系统中土地和房屋的登记情况及实地调查等方式,发现部分房屋资产登记信息失实或未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建议市政府要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应规范资产管理,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土地和房屋建筑物要及时补办。

该市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以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深化投融资机制及资产管理改革,实现国有资产“盘活存量、做大增量、发挥效益、保值增值”为目的,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证补办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狠抓落实,实行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承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16年市级部门和镇(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同时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完善办理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