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拱墅区蚕花路周边6条道路实施机动车单向通行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08.12.2014  20:35

关于拱墅区蚕花路周边6条道路实施机动车

单向通行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城区部分道路交通拥堵的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自2014年12月19日21时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拱墅区蚕花路及周边6条道路实施机动车单向通行交通组织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蚕花路(上塘路至永安巷)实施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蚕花路(永安巷至永兴弄)实施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二、永兴弄(蚕花路至湖州街)东西向路段实施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永兴弄(蚕花路至湖州街)南北向道路段实施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三、永和巷(蚕花路至永兴弄)实施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四、永庆巷(上塘路至蚕花路)实施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五、永宁巷(上塘路至永兴弄)实施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六、永安巷(蚕花路至永兴弄)实施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根据交通标志牌指示行驶,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附图.rar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