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户家庭因提供虚假材料被取消公租房申请资格

30.11.2017  01:11

随着杭州住房保障力度的不断加大,杭州不断探索和完善公租房的分配和管理制度,在审核过程中,建立多方协查机制,加强准入审核,打造“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确保公租房公平善用。近日,3户以创业人员身份申请公租房的家庭因提供虚假材料,被取消公租房申请资格,并自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再具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自杭州建立住房保障制度以来,住保房管部门严把准入、退出关,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构建了“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体系。尤其在准入条件审核方面,依托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实现房源、保障对象、分配过程的全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多方协查机制,加强准入审核;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建立保障对象诚信机制,加大虚报瞒报行为处罚力度,确保资源公平分配。

据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被处罚的3户申请家庭均为创业人员申请者。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公租房申请人采取隐瞒事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资格,并于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再具有公租房保障资格。同时,将向人民银行及市联合征信系统管理部门通报并记入相应的征信系统。

目前,2017年杭州市本级公租房仍在日常受理阶段,温馨提醒申请家庭,在提交公租房申请材料时,务必确保婚姻、收入、房产、学历、职业资格等证明真实有效。杭州住保房管部门也将继续加大审核、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