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组织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把公共文化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11.06.2015  13:11

  6月10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第三次联络员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通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了《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并对落实工作作出部署。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22日至2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分组讨论。参加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同时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次制定的《分工方案》就是根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对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任务、措施的分解。《分工方案》细分出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三五”规划、社会化发展、实施优惠政策等17项具体工作任务,每项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和相关人员,以及文化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对《分工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杨志今在讲话中强调,要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这些意见代表着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国务院工作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应该认真对待,把落实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他指出,《分工方案》是协调组层面作出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抓好分工任务的落实。他强调,在落实过程中要坚持统筹推进,做好五个结合,即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精神与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相结合,立足眼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全国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解决现实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上下互动与左右联动相结合。他希望协调组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