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环境保护部开展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

18.11.2014  18:16

  中国环境报记者童克难11月17日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今日在京举办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受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潘岳委托,环境保护部党组成员、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何捷作开班动员讲话。

  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中国进入了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四中全会提出了生态文明的法律任务,强调“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深刻阐述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根本在于法律制度。APEC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希望并相信通过努力让“APEC蓝”能够保持下去。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表明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生态环境保护也进入新常态。作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最直接、最具体的行动,环保部门要在宣传贯彻新环保法并坚决付诸实施过程中做到以下六点:一要不断完善统一监管机制;二要积极参与宏观综合决策;三要切实强化环保部门监测职能;四要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五要充分发挥环境经济政策的作用;六要加快推进配套立法和制度建设。

  讲话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环保部门的同志要深刻认识“两个责任”的重要性,“两个责任”不仅是反腐倡廉的责任,也是工作责任、政治责任,更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历史责任。在目前落实“两个责任”中,环保部门“上热下冷”的问题比较突出。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是强化党组织书记和纪检干部的党性锻炼和政治定力。要求年底前直属机关党委要会同人事、监察等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门检查。

  培训班上,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文显作了《深刻理解四中全会〈决定〉精髓》的辅导报告。来自环境保护部直属机关的55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还将听取“贯彻中央纪委四次会议精神,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讲话精神解读”讲座,并观看“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廉政警示教育等影视资料,并通过分组讨论,对如何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深入学习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