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按质量发放补贴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印发通知,对今年该区土地整治目标任务、补助标准等进行了明确。今年萧山区土地整治总面积达到1.97万亩,其中垦造耕地2916亩,建设用地复垦400亩,旱地改水田6116亩,耕地质量提升工程1.03万亩。其中,特别规定,今年萧山区新立项的土地整治项目通过验收后将视耕地质量获得不同的补助。
根据通知,萧山区一般垦造项目按新增旱地面积5万元/亩、新增水田面积7万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低丘缓坡地开发耕地项目按新增旱地面积8万元/亩、新增水田面积11万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再按新增耕地面积增加1万元/亩的补助。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按新增耕地面积10万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列入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按新增耕地面积11万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土地整治暨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新增标准农田面积50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一般“旱地改水田”项目按新增水田面积2万元/亩给予补助,低丘缓坡“旱地改水田”项目按新增水田面积3万元/亩给予补助;耕地质量等级提升项目按每提升一等给予1.5万元/亩补助;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1600元/亩。补助资金专项用于项目的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土地测绘、招投标、耕地质量评定、工作经费等,同时安排适当经费用于垦造地块的地力培育、后期设施管护和种植补助。
为保证土地整治项目的工作进度和耕地质量,通知强调,各镇街、平台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大项目的监管力度,建立项目全程监管机制,做到项目选址踏勘到位、规划设计论证到位、项目资金投入到位、工程施工招标到位、项目实施监理到位、新增耕地实测到位、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到位、后期管护地力提升到位。
同时,鼓励“旱地改水田”和耕地质量等级提升项目,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粮食功能区、标准农田建设等其他涉农项目一同实施,并对建成水田及竣工验收后3年内种植水稻的实施主体,给予一定补助。(转载自:中国国土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