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用地用房、税费补贴都好说
浙江在线01月19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黄敏)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老人俱欢颜。
目前,杭州萧山区共有养老机构45家,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18家,全区养老床位共计9682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64张。
但在萧山看来,这还远远不够。近日,萧山区印发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办法(试行)》,想要一解民办养老机构竞争力的困局。
该办法明确,萧山将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通过用地、加大税费优惠支持力度、提高床位运营补助等多种方式,鼓励政府机构以外的法人、公民个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独资、合资、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在用地用房方面,办法指出,对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对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国土资源部门将采取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对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各类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对于新建小区,要按照不低于每百户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与每百户30平方米的社区配套用房统一规划、统一设计。
在税费优惠上,经认定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
在经费补助方面,依法登记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接收本区户籍的老年人入住的,萧山区将结合评定情况给予床位运营补助:五星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四星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三星级及以下养老机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接受本区户籍,年满60周岁,持有效期内《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萧山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等困难老人入住的,在以上补助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目标很明确:确保到2020年,全区养老机构床位不低于每百名老人4张,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比例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