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四举措”促科技补助向成果转化倾斜

27.07.2015  19:58

  近日,莲都区审计局对区科技局2014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显示,莲都区科技经费2014年开始除对公益性、前瞻性和重大研发项目采取前期投入的方式外,科技经费补助将以研发后补助为主,对科研成果,转化了才补助,不转化不予补助。莲都“四举措”促进科技补助向成果转化倾斜,管好用好“科技钱”。

一是制度促规范。修订了《莲都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制订了《莲都区科技创新活动事后扶持申报认定办法》、《莲都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具体事项,进一步规范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科技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管理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是机制促监管。理顺了机制,明确了工业、农业等项目分管科室和各科室相应的管理责任,并加强了对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改变了以往企业对项目重申报轻实施及不注重科技成果转化的状况。

三是评审促公平。建立了莲都区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通过项目评审、评价科技项目成果运用、向社会公布科技经费预决算信息,实行经费和项目在阳光下公开。

四是考评促绩效。清理撤销了2009至2013年科技成果不明显和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强化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评估,提高了科技经费使用的绩效。

该局2014年组织实施市级以上科技项目16项、本级科技项目17项,补助资金580多万元,已完成的项目成果均得到合理运用,为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