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筹划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

11.03.2015  13:59

  为深入宣传野外用火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教育林区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守法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莲都区森林消防指挥部于近日下发了《莲都区2015年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确定从3月10日开始至4月10日,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以“关注森林消防,保护绿水青山,共筑绿富美”为主题的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

  《方案》明确了要以广泛深入宣传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为重点,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月活动,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使森林消防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深入民心,家喻户晓,全面提高全社会参与森林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方案》要求全区各森林消防责任单位的宣传重点任务:一是认真组织开好一个会,举行好一次培训与演练。落实与农户签订森林消防《责任状》,同时组织好一次森林消防知识培训与演练,检验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及应急预备队的应急实战能力。二是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万里行”活动。要求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宣传宣传车队,不间断深入到乡村、林区、农村林地耕作点和景区景点等进行巡回宣传,扩大森林消防宣传覆盖面。三是加强对中小学生“五个一”宣传。区教育局要向全区中小学生朋友发放一封《致全区中小学生的一封信》,举办一次“森林消防杯”作文比赛,提高广大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意识。四是加强森林消防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按规定及时在森林防火重点村、林区边缘醒目位置粉刷防火警示语。每个乡镇、街道增设防火宣传警示标语数量不得少于100幅。

  《实施方案》还要求各森林消防责任单位结合方案内容,切实履行职责,精心部署,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取得实效。(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