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残联保险政策为困难残疾人家庭救急
09.10.2015 11:58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一个月前,莲都区太平乡样后村发生一起民房起火、村民邹土成因失去行走能力未能逃生的悲剧。邹土成为肢体二级残疾人,妻子为精神四级残疾人,事发时两夫妻只逃出一人,所有生活用品和房子都化为灰烬。
得知灾情发生后,莲都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冠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对邹土成家属进行慰问,并告知其可以享受的政策:一是区残联为其购买的农村小额意外保险,认定意外身亡后最多可获赔20000元;二是区残联为其房子统一购买了农房保险,最多可获赔22500元;三是身亡后注销残疾证,可获一次性抚恤金500元;四是慰问金1000元。“商业险+社会险+政策优惠”的组合赔偿,暂时能够缓解这个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近日,保险理赔结束,邹土成家属拿到了上述全部款项共44000元。
近些年,莲都区残联每年为残疾人保险支出将近300万元,一方面不断提高社会保险优惠政策覆盖面:帮助所有除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以外的持证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从最初的每人每年20元至今年每人每年230元;帮助所有农村持证残疾人缴纳农村政策住房保险每户每年5元;帮助持证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档)实行全额补助每人每年100元;自谋职业残疾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给予补贴,低保对象补贴60%,非低保对象补贴1200元。另一方面完善补充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利用商业保险机制辅助解决残疾人群救助问题:帮助农村持证重度残疾人参加小额意外保险每人每年40元;帮助所有持证残疾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30元;帮助227名阳光家园残疾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100元。这些保险在意外和灾难来临的时候极大地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09.10.2015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