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四化”建设公益林阳光工程
近年来,莲都区全面深化公益林阳光工程建设,通过“网上公开”和“实地公示”相结合,及时公开公益林建设规模、技术规程、管理制度,补偿政策、补偿资金分配及工作动态等情况。同时全方位宣传公益林建设管理,有力提升保护群众森林意识。
一是资金发放阳光化。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便捷的发放机制和高效的监督机制,由乡镇负责开展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的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编制生态林补偿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经区财政部门确认后,再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通过网站、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公示公益林资金发放清册,进一步落实和健全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公示制,便于及时查阅、接受社会监督,使生态林补偿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做到公开公正、规范透明。
二是管理信息阳光化。分别在当地政府网、林业网上开辟 “阳光公益林”专栏,及时、准确地发布本辖区范围内的有关公益林建设管理信息,林业网阳光公益林专栏分别设置“公告公示”、“政策文件”、“技术规范”、“动态信息”、“网上互动(监督举报)”等5个分栏目,栏目内容及时更新,做到政府网、林业网的“公益林”专栏信息的实时同步,让林农全面了解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
三是监督监管阳光化。在有公益林分布的乡镇街道、林场、村设置公益林公示牌、上墙牌进行实地公示。全区共制作乡镇街道公益林公示牌16块,村级公益林公示牌272块,做到有公益林分布的乡镇街道、村全部覆盖,无死角。各公示牌上详细标注了所辖范围的公益林位置、面积、护林员名字和联系电话,同时注明了森林报警电话。在公示牌及阳光公益林专栏公布公益林管理中心电话,方便林农监督咨询,促进公益林管理规范化。
四是生态宣传立体化。根据公益林建设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了一系列的公益林建设宣传活动,根据不同媒体特点,制定了不同的宣传方案,电视侧重宣传公益林建设意义,报纸则对公益林建设目的、意义及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等进行系统宣传。广播则宣传各地保护森林资源对建设“养生莲都”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使广大林农充分认识到公益林建设是“养生莲都”建设之本,是优化生态环境、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战略举措。(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