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功能。充分利用中心窗口作用,为群众解疑释惑,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利益诉求,促成各类问题在法律的轨道上得到有效解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心建成两年多来,共接待来电来访群众法律咨询39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
二是突出法律援助保障民生的功能。两年多来,先后开展了“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等活动,积极深化便民服务,降低援助门槛、畅通申请渠道,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如2013年受理的101岁的潘老太太的相邻关系案件,中心在收到老人代申请的材料后,第一时间受理并指派援助律师上门询问案情,察看现场,组织调解,使案件圆满解决。同时,通过进一步规范程序提升工作质量,制定了《莲都区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办法》,明确法律援助补贴项目和发放程序。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卡制度,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与承办人的经济利益紧密挂钩,督促承办律师认真履职,确保受援人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两年多来,中心共受理援助援助案件1480多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897件,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突出中心指导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所具有的专业优势,受理、指派和分流、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300多件。今年4月份,区融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法律服务中心,负责全区范围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指导、协调。为了保障该调委会的规范有序运行,区司法局出台了《关于组建融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实施办法》,同时,在全区19个相关部门中遴选26名专家组“人民调解专家库”,建立专家信息名录,按需调度相应调解专家参与纠纷化解,确保融和人民调委会的有效运行。今年以来,莲都区共调处重大疑难案件23起,涉及金额高达574余万元,如碧湖谢某和季某历时三年的合伙纠纷,雅溪中学教师跳楼自杀案,朱某在仙渡乡下洪渡村电站引水渠溺水死亡案等等,此类案件当事人情绪激动,存在不稳定因素,极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矛盾,导致事态激化,莲都区各级调委会在莲都区融和人民调委会的指导协助下,及时介入,成功调处这些案件,有效化解了矛盾,平息了闹访事件的发生。
莲都区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