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十三五”期间林区道路建设成效明显

21.04.2020  16:53

  莲都区林地面积175万亩,占土地面积的78.15%;森林覆盖率76.84%,由于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难以将竹林等丰富资源变现为增收致富之本,“眼见着银子化成水”成了广大农村群众最焦心的事。十三五期间,莲都区坚持统筹规划,创新机制,规范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林区道路建设,大幅度改善林区交通运输条件,降低农林产品运输成本,极大方便了巡山护林、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明显,直接受益农民达4.9万人。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全区通畅和通达道路与林区道路建设、扶贫开发项目等相结合,编制《莲都区“十三五”林道路建设规划》,分为运材道路、营造林道路、护林防火道路、自然保护区道路、森林公园道路,确定修建顺序,盘活林区资源。2016年至今,该区已建设合格的林道路65条,共计153.355公里,主要分布在联城街道、碧湖镇、峰源乡等12个乡镇(街道)的41个行政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提升林业经营效益。

  二是创新机制,保障投入。积极探索创新,出台《莲都区林区道路项目管理办法》,从林道路项目的适用范围、立项安排、线路设计、立项程序、施工管理、验收程序、资金补助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使林道路项目建设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简化立项程序,节约立项时间,方便百姓办理。对建设合格的林道路按照5万元/公里给予补助,累计筹集和整合资金发放补助资金766.775万元用于林区道路建设。

  三是规范程序,有序推进。在规划基础上,坚持“四个优先”原则(即:有项目支撑,政策扶持到位的;林农参与强,投工投劳积极性高的;建设效益好,功能叠加强的;林竹资源好,林区基础设施差的优先实施),确定年度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申报、立项、建设、验收的程序进行。项目完成后,先由乡镇(街道)自查,再由林业、交通、财政等部门按照该区制定的建设标准,对建成道路的长度和质量组织联合验收,确保林道路建设质量。

  下一步,莲都区将继续按照《莲都区林区道路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林道路项目建设管理,建立林道路项目储备库,把好申报关、立项关、验收关。建设好管理好林道路项目,进一步推动莲都区林农致富,乡村振兴。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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