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制定下发松树枯死木清理方案

21.11.2014  17:49

  为进一步加强疫木源头监管,做好松树枯死木清理工作,有效防控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保护莲都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日前,根据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莲都区制定下发《松树枯死木清理工作方案》,莲都区2014年枯死木清理工作全面展开。

  方案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场)、区林业局、各林业工作中心站、护林员等单位和个人的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行政村林业小班确定专人负责、监管松树枯死清理和销毁工作;区林业局对清理工作质量和进度进行指导、督查、抽检复核并下拨补助资金。林业技术人员按林业小班落实专人负责清理质量检查和技术指导,确保枯死木清理质量。同时,方案对枯死木的收购管理、清理技术标准、处理要求都作了明确要求,要求清理枯死木时要做到伐根低于5厘米并剥皮,主杆及1厘米以上的枝桠全部清理下山,有利用价值的松树枯死木由责任单位统一送到指定的定点加工企业进行处理,难以送往定点价格企业的枝桠和利用价值不高的枯死木,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就地销毁。并明确了追究责任,确保松树枯死木清理到位。同时,方案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在2015年1月之前全面完成枯死木的清理工作。本次清理工作根据枯死松木的不同规格和最终的处理方式设置了不同的补助标准,并且首批清理资金将由区林业局按秋季松材线虫疫情普查结果预拨至各责任单位,第二批资金在抽查合格后统一按照《松树枯死木清理结算单》补足差额。(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