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将于5月10日举行。为确保分局民警考出好的成绩,切实提高民警执法水平,莲都区公安分局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积极备战,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参考民警全力复习备考。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组织部署。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将此次考试纳入加强莲都公安机关执法主体建设、全面提高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能力的大事来抓。自公安部执法资格考试相关通知下发后,分局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民警,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全局上下对执法资格考试高度重视。分局提出“两个必须一个鼓励”,尚未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必须报考基本级;只通过基本级的中层副职以上民警,及50周岁以下男民警、48周岁以下女民警必须参加中级考试;其他民警鼓励参加中级考试。各单位层层动员,实行专人专责,及时收集、核对、汇总报名考试人员资料信息,主动联系迎考工作,以确保报名参考流程准确无误、真实有效,确保符合考试条件的民警100%报名成功。
二、强化培训辅导,组织学习指导。分局将此次执法资格考试作为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的一个有利契机,并采取多种有效举措全力做好迎考备战工作。一是订发迎考复习资料。法制大队为全局参考人员征订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训练题集》等相关用书,为民警安装执法资格考试网上练习题库,供民警有针对性地开展复习。二是开展各类培训。各科所队利用“每周一夜学”的时间,组织民警学习《刑法》、新《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法制大队民警结合近几年执法资格考试试题特点,就考试重点、应试技巧等进行了集中辅导。三是组织模拟测试。法制大队专门从执法资格考试训练题库中抽取题目,4月28日组织全体参考民警开展了模拟考试,分局党委成员带头参考,民警应试秩序井然,模拟测试方便了参考者熟悉考试流程。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推动人才建设。今年莲都分局以执法资格考试大力推动全局法制人才建设,《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全局民警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执法资格,今后新提任的执法办案单位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中级执法资格。该意见施行前已经在执法办案单位就任的中层干部,自2015年1月1日起,应当在两年内取得中级以上执法资格,未达到中级以上执法资格的,应当降职或者调离执法领导岗位。该意见施行后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莲都区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