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出台《林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
09.06.2015 14:34
本文来源: 林业厅
近日,莲都区林业局针对林业产业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反复修改后,制订并印发《莲都区林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
该办法所指的林业产业项目是指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用于发展林业生产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良种或先进技术推广与示范、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示范性专业合作社、森林食品基地等林业生产与建设项目。
该办法对项目设计与申报、项目实施与监管、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规定项目申报要提交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明确项目责任人对项目负监管责任,项目责任科室对项目监管工作全面负责,科室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对监管落实不到位,验收2次以上不合格的,局领导将对科室负责人和项目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视情况酌情处理。明确项目验收由科室分管领导牵头,会同办公室和督查小组从局项目验收人员库中随机抽取3名(含3人)以上人员组织验收,相关科室具体负责人员不参与验收。明确补助资金发放要在官方网站上先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正常程序办理资金发放。
该办法的施行,将为保障林业产业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顺利实施林业产业项目起到较好的作用。(莲都区林业局)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9.06.2015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