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全面完善森林消防长效机制

07.11.2014  18:30

  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全面落实森林消防各项工作,莲都区借鉴先进单位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完善森林消防长效机制,确保“山有人管,责有人担,火有人扑,后勤有保障”。

  一是确保山有人管。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打破村界、合理划分、规模适度、便于巡护、落实责任、明确奖惩”的原则,按浙江省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县管理办法要求,2014年对全区森林管护队伍进行了调整与充实,在原有229名专职护林员的基础上,按每位护林管护面积不超过5000亩的要求,新增了104个兼职护林员。目前全区共有专兼职护林员333个,人均护林面积4756亩,实现了公益林和非公益林管护的全覆盖。

  二是确保责有人担。制定出台了《莲都区森林消防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把森林消防工作纳入干部任期目标管理,全面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负责制,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四长负责制”,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真正把森林消防责任细化到人,明确到岗,落实到位。

  三是确保火有人扑。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以“建得起,收得拢,用得上,有活力”为标准,整合森林管护和森林防火资源,建设能打善战的森林消防队伍体系。目前全区建成专业森林消防队1支,人员2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22支,人员634人,其中大港头、碧湖、黄村、双黄、仙渡、老竹6支为区直森林消防中队。按照常规灭火和以水灭火兼容的要求,新建了4 支综合森林消防队,并为每支消防中队配备高压接力水泵各2台。为实现就地就近,区域联动扑救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奠定了基础。实现扑救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四是确保后勤有保障。森林消防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2014年区财政共安排经费115万元),并通过不断增加投入,加强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满足了日常防火需要,为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提供了经济上、物质上的有力保证,同时,为全区森林扑火队员进行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