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工作

26.10.2018  17:52

  为促进区域生态状况改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莲都区通过“生态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各项工作,保障湿地多种效益持续发挥。

  一是合理利用促发展。以生态效益为主导,以维护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基本出发点,将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有机结合,协调好整体与局部利益、长远与当前利益的关系,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使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进入有序的良性循环,保护和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和效益,实现湿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科学合理制规划。遵循《湿地公约》的有关规定,履行国际义务,充分结合《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等国家和地方现有的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与已经编制或已批准实施的土地利用、生态区建设、环境保护、林地保护等规划相协调,科学编制《莲都区湿地保护规划》。

  三是分级保护强管理。充分考虑全区湿地资源的分布特点和湿地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的保护和恢复措施,制定湿地保护红线,采取分级名录保护,开展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形式多样的湿地保护,结合“五水共治”等措施,集中力量科学实施湿地生态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促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层次清楚、重点突出、面积适宜的湿地自然保护生态体系。莲都区先后数次对辖区湿地资源进行调查摸底,于2013年8月公布了第一批《莲都区湿地保护名录》,首批列入名录的有南明湖(开潭水库)和黄村水库2处湿地,湿地面积621.25公顷。

  四是系统监测强保护。根据湿地生态保护的总体要求,在省湿地资源监测部门的指导下,在丽水九龙国家湿地公园与大山峰沼泽湿地建立2个湿地监测站,系统掌握湿地的演变趋势,人为调控湿地的生态功能不被弱化。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湿地类型、功能效益、法规及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湿地保护宣传氛围,提高全民湿地保护的自觉性。(莲都区林业局 )

省湿地保护中心来龙调研绿葱湖湿地公园
  10月25日,省湿地保护中心副主任张松才等一行,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