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促“沉睡资源”变“流动资本”推动乡村振兴

06.02.2018  16:02

  莲都区进一步强化金融对农业生产的支持,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盘活森林资源,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开展贷款业务;全力开展公益林生态补偿,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促“沉睡资源”变为“流动资本”,向青山要效益,支持农村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一是进一步深化林改盘活森林资源。 以盘活森林资产为重点,着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使"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了可以抵押变现的资产,提升效益。通过与各银行的紧密合作,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探索林权抵押贷款新模式,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增加林业信贷投入,促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完成贷款余额8.57亿元,无不良贷款。开拓融资新渠道,实施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进一步解决林农融资困难的短板,将“绿叶子”变成了“金票子”,2017年发放贷款总额38万元。

  二是规范林地经营权流转提升林地效益。 规范有序的林地经营权流转,有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推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更好发挥林地效益。莲都区建立林权流转市场和林权流转登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促进和规范集体林权有序流转。在不改变林地性质用途、不损害林农利益的莲都区林业局前提下,林农可以依法自愿有偿对拥有的林权转包、出租,互换、入股,抵押、担保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实现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2017年完成林地经营权流转1.2016万亩,占任务10000亩的120.16%。同时,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作为林地流转受让方抵押林权、采伐林木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权益证明,在保护林农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消除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后顾之忧,2017年共办证0.3027万亩,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发放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推动生态惠民。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及时规范发放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确保公益林补偿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2017年,利用已经建成运行的阳光公益林、政府信息公开等平台,对全区公益林资金发放与拨付进行公示与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发放公益林资金3037.8万元。其中发放损失性补偿损失资金2570.4万元,涉及公益林个人户数35091户;发放护林员管护费318.8万元,公共管护(三项经费)99.1万元,管理资金49.5万元。(莲都区林业局)

莲都区三项措施发展生态经济
  莲都区把发展绿色产业、加快林旅融合、深化林权制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