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三个完善”建设林改服务体系

18.12.2014  15:03

  近年来,莲都在明晰产权基础上继续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保障改革有序平稳进行,全面完善机构设置、林改政策及信息化建设,在服务上下好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机构。按照“三中心一机构”的建设标准,批准设立了林权管理中心、森林资源收储中心,在基层8个林业站设立林权管理分中心,负责林权初始登记、抵押登记、担保贷款、资产收储等业务,森林资源交易中心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分别委托区招投标中心和丽水市怡园种业有限公司承担。莲都农商银行在农村设立38个服务网点,确保每乡镇1个网点以上,方便林民贷款。

  二是完善政策。分别制定了《莲都区关于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工作的意见》、《莲都区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管理办法》、《莲都区森林资源收储管理办法》、《莲都区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莲都区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管理办法》、《莲都区“三权”抵押贷款工作考核办法》和《莲都区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和制度,相应制订了森林资源交易、流转、登记、抵押、担保、处置等工作程序,推进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保障林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有力保障林农权益。

  三是完善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数据化管理林权档案,实现林权信息网上查询、登记、统计、评估等业务;以开展林地所有权勘界固定林权四至,完成现实地界与图纸界限的空间对应,减少林权纠纷案件发生。林业部门以林权基础信息为主要内容建立林权监管平台,简化林权登记、资产评估、抵押登记、担保贷款等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推动林改工作开展。(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