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荣获“全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07.01.2016  14:00

              为表彰先进,推动全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扎实开展。近日,经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决定,授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全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0年以来,余杭区以省委省政府第一次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在余杭召开为契机,按照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部署要求,在省市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以“绿化余杭”行动为抓手,以浙江省森林城市创建为目标,以“四边”绿化为重点,以义务植树平台为载体,进一步加大贯彻力度,实施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强势推进平原绿化,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扩绿面积3.28万亩,全社会绿化投入16亿多元,平原区林木覆盖率达21.34%,超额完成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建设任务2.27万亩、平原区林木覆盖率18%的目标任务,在全省平原绿化建设工作中走在前列。

              下一步,余杭区将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积极推进平原绿化和珍贵彩色森林建设,为建成“两富”“两美”浙江作出新的贡献。(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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