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漂流书”活动走进法院

25.02.2015  11:27
  2月10日,来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群众,发现服务中心大厅里多了个书架,上面摆放着很多书籍。该院导诉员小陈热情地介绍:这是“漂流书”,大家可以等候叫号时浏览,也可以借回阅读,不需押金,也不用登记。

  2月9日,苍南县启动“漂流书”活动。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营造崇尚知识氛围,苍南法院主动参加“漂流书”活动,并将漂流书架设置在人流量较大的诉讼服务中心。群众和法院干警都能借阅书架上的书籍,不需付押金,不要借书证,也不用登记姓名,可以任意选择,读完后放回书架即可。阅读完后,心有所感,也可在封底所附的漂流卡上写下读书心得。为了能让更多的人参与阅读,该院建议每次借阅一册,借阅时间不超过一个星期。“漂流书”吸引了不少爱好阅读的当事人及法院干警,一些干警还把自己的法律书籍捐献出来,放在书架上面。

  据了解,“图书漂流”起源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欧洲,读书人将自己读完的书,随意放在公共场所,捡获这本书的人可取走阅读,读完后将其放回公共场所,再将其漂出手,让下一位爱书人阅读,延续一段漂流书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