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通过总体验收

01.11.2016  23:04

 

【本站11月1日讯】10月27—28日,温州市水利局、财政局主持召开了苍南县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总体验收会议,省水利厅,苍南县人民政府、苍南县财政局、水利局、发改局等单位以及受益乡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验收。

验收专家组由7名专家组成,经过现场查看、资料比对,听取苍南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办公室的汇报,经认真讨论,专家组认为:苍南县2011~2013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按批复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符合建档要求,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通过总体验收。

苍南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自2011年12月12日开工,于2014年7月30日完工,历时32个月,通过三个年度的建设,顺利的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并连续两个年度在省年度绩效考核获省“优秀”、一年获省“良好”的荣誉称号。其中专项资金共投入7115万元,项目共完成了山塘综合整治工程59座;渠道衬砌80.6km;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8万亩。整合资金项目完成了山塘综合整治工程2座,渠道衬砌140km,喷微灌面积2240亩。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过去灌排渠道不配套、部分工程设备老化、山塘防洪标准低,供水保证率低的情况。各大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目标要求。

苍南县小农水重点县总体验收的通过,不是终点,而是起点,苍南县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全面的整改和落实,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完善运行管养制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建立管护制度、细则,订立各项管护合同,使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工程长期正常运转。加快推进山塘、灌区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通过管理手段的优化,管理设备的改进以及管理人才队伍的培养,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在保证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村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