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港航部门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

28.09.2016  11:37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层次一体化改革继续下放一批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绍政发[2016]35号)的要求,9月中旬,绍兴港航部门制定了《绍兴市港航管理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法》,继续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办法明确了下放事项、下放方式及范围、审批条件、实施程序以及印章使用规定等审批要求及相关工作责任。为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及监管责任。同时,根据审批事项的下放,结合近年来事项调整和审批条件、要求的变动情况,修订了市、县两级的行政审批基本标准。
  根据实施办法,本次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共下放5个行政审批事项,使得13项以港航(海事)部门为主体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有10项实现了市县同权,比例高达77%。目前,市港航局加强与下放事项的承接部门进行对接,切实保障下放事项落到实处,真正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发展迅速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