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港航局组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电视电话宣贯会议
09.02.2015 10:34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014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航道法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共分7章48条,分别为:总则、航道规划、航道建设、航道养护、航道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的施行,将给航道管理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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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15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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