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跨海大桥困扰7年重大安全隐患终清除
近日,在集团公司的直接协调下,在舟山市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困挠舟山跨海大桥6年的岑港大桥桥下一家个体冷冻厂搬迁成功,标志着舟山跨海大桥一项重大安全隐患彻底清除。
2009年底,大桥通车后,公司在大桥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一期路段岑港大桥桥下有一家正在生产经营的水产冷冻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冷冻厂厂区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日速冻能力180吨、冷藏能力1200吨,配有175千瓦氨机4台,液态氨贮藏能力10多吨。其氨机设备所在位置恰在岑港大桥桥下,而且其中的两根桥墩就在生产设备的附近。这一氨机设备包围桥墩的重大安全隐患,如因管理不善导致液氨泄漏引发爆炸,将对岑港大桥造成灭顶之灾。后经了解,该个体冷冻厂创建于1985年,远早于岑港大桥建造时间。舟山市政府在九十年代启动大桥一期项目后,曾多次就冷冻厂搬迁事宜讨论协商,终因赔补偿问题没有达成共识没能成功。一期指挥部在岑港大桥桥址确定的情况下,不得已将两根桥墩建在了冷冻厂的生产车间内。由此,该冷冻厂成了不折不扣的钉子户、危险源、老大难,也成为大桥通车后,一个历史遗留的重大棘手问题。 在公司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冷冻厂安全隐患引起了集团公司高度重视。
几年来,集团公司在与舟山市政府会商大桥一、二期归并等事宜时,反复强调桥下冷冻厂的极端危害性,并将其搬迁作为重要的前置条件之一。双方约定:“舟山市应从长远角度落实个体冷冻厂的搬迁问题,搬迁之前,舟山市必须落实个体冷冻厂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个体冷冻厂开展安全评估,并按评估结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否则由此产生的事故责任由舟山市承担。” 公司在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在大桥管理局的协调下,一直密切关注舟山市政府对该冷冻厂搬迁处理进展情况,并联合高速路政、当地政府、街道等,加强对该冷冻厂的安全检查、监督。舟山市政府在2013年吉林一禽业公司液氨爆炸百余人遇难事故之后,加强了对全市存在安全隐患的水产冷冻厂的管理、整顿、搬迁力度。 经多方努力,岑港大桥桥下个体水产冷冻厂政策处理工作在2013年底至2014年初启动,至2015年年底,冷冻氨机设备已全部搬迁完毕,房建全部拆除,目前正在清理建筑垃圾,预计2016年5月份可全部清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