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26.02.2015 17:35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规划明确了规划范围、城市性质、城市人口规模和城市建设用地等重要内容。本次规划分为两个层次,新区规划范围即舟山市行政管辖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定海区及普陀区行政管辖范围,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建设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范围,中心城区包括舟山本岛、定海南部诸岛、长峙岛、小干岛、鲁家峙岛、朱家尖岛、普陀山岛等;规划城市性质为“海洋经济先导区,国际性的港口与海岛旅游城市”;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预计达到8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95.63平方公里;到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1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31.3平方公里。规划对居住、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工业、市政基础设施、综合交通等进行了规划布局;对城市生态、岛屿岸线、防灾、城市景观及公共空间进行了控制和引导。新一轮总体规划具有强调群岛新区与城市统筹建设、强调自然人文资源保护和利用、强调滨海城市特色风貌建设等特点。规划获批后,将通过进一步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细化落实。(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供稿)
本文来源: 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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