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海事与海关开展集装箱联合开箱查验出成效(图)

11.11.2015  18:38

  近日,舟山海事局联合舟山海关在定海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对集装箱开展联合开箱检查,并成功查获一起危险货物集装箱谎报瞒报案件。这是今年年初,舟山海事局与舟山海关建立联合开箱查验机制以来查获的第8起危险货物集装箱谎报瞒报案件。
  海事部门对集装箱例行检查时,存在与海关部门重复检查的情况,延长了集装箱通关时间。而一般外贸出口集装箱都会带有海关铅封,海事部门对其进行检查的时候,必须拆除铅封后实施开箱检查,即使集装箱内没有发现瞒报的危险品,该箱也需由海关方面再次铅封并向海关重新报关,这样又影响了集装箱的通关效率。并且,由于外贸集装箱开箱检查中涉及多次开箱造成手续繁琐、增加成本等问题,货主和代理往往对开箱检查工作存在意见。
  为此,今年年初,舟山海事局与舟山海关建立了危险货物集装箱联合开箱查验机制。该机制明确了海事、海关双方在审核、查验等环节的职责,畅通了信息沟通渠道,有效避免了口岸部门重复查验带来的出境成本提高、时间跨度延伸等弊端,建立了长效机制,全方位打击危险货物集装箱谎报瞒报行为。
  在联合检查过程中,舟山海事局与舟山海关通过危险货物集装箱信息管理系统、港口建设费征稽系统、船舶动态系统和海关货物EDI申报系统等多途径强化信息收集,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锁定疑似危险货物目标箱。针对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的普通货物集装箱,两家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对目标集装箱进行布控,联合开展集装箱现场开箱检查。对查获涉嫌谎报、瞒报、匿报的危险货物,舟山海事局进行取样确认,发现需进行性质鉴定的货物,送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进一步确认货物性质。确认货物属于危险货物后,舟山海事局将对该货主谎报瞒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舟山海事局与舟山海关在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和舟山港综合保税区1号码头联合开箱检查15次,开箱17个,查获危险货物集装箱谎报瞒报案件8起,查处率达50%,共处罚金4.8万元,有力打击了危险货物集装箱谎报瞒报行为。(舟山海事局 胡思思  苏驰晟 宋玉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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