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挂图作战销号剿劣

05.04.2017  19:39

  针对海岛大江大河相对较少的现实,舟山市以深化河长制、建立销号制为抓手,强化小微水体整治,切实做到剿灭劣Ⅴ类水工作全覆盖、无盲区、不留死角。

  全省剿灭劣Ⅴ类水誓师大会召开以来,舟山全市上下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出动1315人次对4247处水体进行了地毯式大排查,通过现场检查、水质监测和向周边群众调查了解等方式,共排查出劣Ⅴ类小微水体426处。所在乡镇(街道)摸清了这426处小微水体的污染源和超标因子情况。

  舟山市制订了开展剿灭劣Ⅴ类水提升水环境质量行动方案,还出台了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河长组织体系,将河长制延伸到小沟、小渠、小池塘等小微水体和饮用水水库,明确乡镇(街道)的一把手是当地饮用水水库的管护第一责任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是责任区域小微水体的河长、管护第一责任人,做到河长制工作全覆盖、无盲区,建立起由河长负总责、属地政府负主体责任、部门协作配合、民间力量补充的河长工作机制。目前,舟山市县乡村四级均已根据要求,重新调整了河长设置。

  “我市已提出,今年9月底前完成剿劣任务。”舟山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质保量推进治理工作,全市根据劣Ⅴ类水的治理方案,逐一排出具体工作目标,倒排时间表,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对不能完成任务、新增县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的地区,在“五水共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同时实行劣Ⅴ类水剿灭销号制度,对劣Ⅴ类水质断面和水体全面登记造册,根据前期制订的方案及时汇总每一项任务的进度,完成一个报结一个,并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进度差别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地区先曝光、后约谈,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