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恒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公告

30.01.2015  15:25
      经股东会研究,决定注销舟山市恒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2015年1月30日《市场导报》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