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开展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联合整治 对三无船和内河船坚决说“不”
06.11.2014 13:12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六打六治”部署,舟山市集中开展全市范围内河船舶、“三无”船舶及个体经营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落实各县(区)政府和各功能区管委会属地监管的基础上,联合宣传、港航、海事、公安、国土资源、水利、海洋渔业、安监、边防等九大部门,围绕整治重点,明确分工,并落实了三大举措。
一是加强海上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内河船舶、“三无”船舶违法从事海上运输和船舶超载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由海事部门牵头负责,水利、海洋、安监、港航、边防等部门参与,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强化重点水域的巡航检查,严厉打击和全面清理内河船舶、“三无”船舶在舟山水域从事运输经营。
二是加强装卸作业点关口管控,严厉打击港口经营企业、矿山企业(宕口)、海上采吸砂企业(船)对内河船舶提供装卸、砂石料供应服务和违规装载作业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内河船舶参与水上工程和围垦项目建设行为;坚决清理非法砂石装卸作业点。
三是落实属地负责,加强船舶源头管控,将舟山籍个体经营船舶纳入政府或社会组织实施安全监管。落实船舶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将本辖区舟山籍个体经营船舶纳入乡镇(街道)政府船舶管理站实施安全监管,或牵头组织个体船舶船东成立协会,将辖区所属个体船舶纳入协会实施安全管理。
四是突出重点,加强督查。市安委办张友华主任亲自带队对相关航运企业和采砂企业进行督促检查,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整改,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6.11.2014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