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办幼儿特教中心

10.10.2015  19:22

          为填补舟山市特殊幼儿教育的空白,对7周岁之前的残疾儿童采取康教一体训练模式,市残联在与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并向市政府汇报的基础上,市政府副市长李善忠于今年6月份召集编办、教育、财政等部门,专题研究舟山市幼儿特教中心建立事宜,确定了中心的办学形式、招收对象、教学模式及保障措施。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市残联和市教育局已选择具备办学资质、社会信誉良好的舟山市首家以自闭症儿童关爱、行为干预、家庭指导以及职业发展规划为主要服务内容的民办特殊教育机构——舟山市彩虹堂特殊儿童关爱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其承担市本级(有条件后,逐步放宽到本岛及全市)年龄段在3—7周岁(特殊情况放宽到10周岁)的智障、脑瘫和孤独症儿童的具体教育教学任务;特教中心将根据残疾儿童类别、年龄和康复、教学需求,采取康教一体教育模式,实施分班康复教育。市教育部门将特教中心纳入管理范围;市编委办已同意在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增挂“舟山市幼儿特教中心”牌子。

          目前,舟山市幼儿特教中心的办学场地、服务合同等相关事宜已基本筹措落实,将于10月中旬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