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全面补齐民办教育短板

26.01.2016  20:29

2015年,舟山市教育局积极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补齐民办教育短板。

一是将民办学校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出台了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办学条件改善补助、品质提升奖励和考核奖励,全年共补助民办教育经费2378.59万元,是历年来扶持力度最大的一年。

二是大力扶持优质民办学校建设。按照“公办保基本,民办供选择”思路,从规划入手,预留空间,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办学,先后在新城地区引进一所高端民办幼儿园、一所高端12年制学校,目前,已完成2.2亿元的投资。

三是实施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全市教育系统按照“抬高底部,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要求,深化学前教育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把握民办幼儿园普遍存在“小、弱、挤”的病症,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民办薄弱幼儿园改造,全市共改造完成15所薄弱幼儿园。

四是整治无证幼儿园。针对无证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做好“”“”“”三篇文章,2015年9月,成功完成最后一所无证园的整治,成为全省率先消灭无证园的地市。

五是积极提升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综合把握民办学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评估入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在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同时,开展公民办结对,加强教学业务指导、在职教师培训、充实管理力量,不断提升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