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为水路货运安全撑起一片蓝天——全市水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纪事
2014年11月7日上午,随着舟山新区党工委书记、市委常委马国华一声令下,为期两个月的舟山市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启动。13艘执法船鸣笛起航,兵分两路“亮剑”海上,剑锋直指内河船、“三无”船,个体经营船舶及超载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海上联合执法行动首日,3艘违法违规船舶“落网”。
海上执法 凸显高压打击态势
据统计,2014年,舟山市海域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9起,死亡失踪人数22人。在利益驱使下,鱼龙混杂的水上运输行业使水路货运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在为期两个月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舟山市各部门形成合力、多管齐下、重拳出击,开展了多环节全方位整治,有效地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由海事牵头,水利、海洋与渔业、安监、港航、边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协同各县区及相关功能区管委会,以每周至少2次海上联合执法巡查的频率,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针对非法船舶存在的“躲猫猫”、“打游击”现象,海上联合执法队伍还出台了“锚时监管”工作机制,以夜间7时~9时、周末及恶劣天气时段为重点,安排执法人员在重点水域蹲点值守、突击巡查,强化执法力度。
据统计,整治活动期间,舟山市共组织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64次(其中夜查4次),出动执法船艇95艘次,执法人员467人次,先后查处违法违规船舶70艘,包括砂石运输船66艘、内河船4艘,涉嫌超载船舶9艘、涉嫌证书不齐等违法违规船舶61艘。
源头管控 打压非法船舶生存空间
为抓好装卸点源头管控打压非法船舶生存空间,整治期间,定海区对相关矿山企业进行突击检查10次,开出执法文书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要求辖区21家港口经营企业全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普陀区涉水工程“清退”明确告知水利施工单位如使用内河船、“三无”船舶参与涉水工程项目将被列入“黑名单”,并签订《规范租用海上作业船舶的承诺书》,同时派遣海巡艇对重点水工项目实施24小时蹲点值守。新城管委会对辖区矿山企业(宕口)经营状况、出运点位置、石料去向等信息进行全面摸底,建立主要石料宕口和出运点登记表,禁止违规作业……
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联合执法成员单位已先后对违法违规的4家矿山企业、1家港口经营单位、2个围垦工程建设项目和2艘采吸砂船采取了整改和处罚措施。
属地监管 使个体经营船舶纳归
“过去,舟山市200多艘个体经营船舶大多是‘单兵游击队’,属地政府及管理部门对其船员配备、安全设备、经营状况等情况掌握不够,安全监管无从落实。”市港航管理局负责人说。
为改变个体船舶管理上的失控状态,市整治办出台了《加快推进全市个体经营货运船舶纳入政府属地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普陀区各乡镇街道已基本落实船舶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并成立了“个转企”海运企业。岱山县高亭镇已组织辖区18艘个体经营船舶的船东,以合股的形式成立了海运公司。嵊泗县菜园镇组建成立了从事省内运输的船务公司,将辖区个体经营船舶以光租或入股的形式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洋山镇将个体船舶明确纳入到行业协会中进行管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新城管委会新建临城街道船舶管理站,负责承担新城区域内水上货运船舶的安全管理职责。
舟山市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将于本月20日起拉开序幕,将继续严厉打击舟山海域的内河船舶、“三无”船舶及到期未纳入政府属地安全监管的违规船舶,进一步强化船舶源头管理及装卸作业关口管控,深化治理船舶超载、船舶配员严重不足等直接威胁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提升全市水路货运船舶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舟山市港航管理局 任齐俊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