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宴司机过失致人死亡获刑六年 杭州市检察院提出抗诉
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导致量刑畸轻
是否支持抗诉启动二审,有待省检察院审查,审查期一般为1个月
今年1月16日,春寒料峭,晚11点48分,杭州保俶路宝石山下二弄交叉口附近,王良利夫妇照例推出了小推车卖鸭脖。再过两天,他们就决定回江西老家过年。没想到一小时后, 36岁的王良利被一辆卡宴车带到、倒地,从此再也没有醒来。
今年6月12日,肇事的卡宴司机、22岁的大学生孙某受审,公诉方指控罪名是“故意杀人”。孙某到底是间接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引起法庭激辩。
今年12月15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本报曾报道)。
昨天,也就是一审判决后第七天,杭州市检察院经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杭州市中级法院就此案作出的一审判决,依法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有误
导致量刑畸轻
今年1月16日晚11点40分左右,孙某无证驾驶套牌的保时捷卡宴越野车,在杭州保俶路少年宫西通道附近倒车时,刮蹭到路边卖鸭脖子的小摊贩王良利、王晨芳夫妻的手推车,并发生纠纷。
根据杭州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的描述——为逃离现场,孙某用车头连续三次顶撞拦在卡宴车前的王晨芳,将王晨芳顶撞倒地。同时,孙某完全不顾车辆左侧王良利等人正在拍打门窗、拉拽车门和大声叫喊,采用先向左侧打方向,又向右侧打方向等一系列危险动作加速逃离,致使抓住车门把手追跑的王良利被拖行后甩出去,头部着地并遭到车轮挤压后死亡。
当时王晨芳怀有身孕。
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孙某为逃离现场,先将王晨芳顶撞倒地,然后在明知车辆左侧有人拍打门窗、拉拽车门并大声喊叫的情况下,无视他人安危,采取先向左侧打方向,再向右侧打方向等危险动作,并加速逃离,最后导致王良利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遂提起公诉。
而这起悲剧的民事部分,孙某向死者家属做出超额赔偿,达成谅解。
12月15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杭州市检察院收到判决书后,经全面审查后认为,杭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导致量刑畸轻,决定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方力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