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公示12项涉海行业标准报批稿

29.04.2019  16:10

4月2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风暴潮、海浪灾害现场调查技术规范》等12项涉海推荐性行业标准报批稿的公示。

据悉,按照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风暴潮、海浪灾害现场调查技术规范》等12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已通过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

其中,《岸用光学测波仪自校规程》适用于岸用光学测波仪的波高、波向现场自校。《风暴潮、海浪灾害现场调查技术规范》适用于我国沿海风暴潮、海浪灾害的现场调查工作。《高频地波雷达电性能检验方法》适用于高频地波雷达对主要电性能的检验。《高频地波雷达现场比测试验规范》适用于高频地波雷达的现场比测试验。《海底沉积物声学特性原位测量方法》适用于海洋调查中的海底沉积物声学纵波特性原位测量。《海水杀生剂技术要求杂环类菌藻抑制剂》适用于海水循环冷却水处理用杂环类海水菌藻抑制剂。《海水浴场监测与评价指南》适用于我国管辖海域天然海水浴场环境状况的监测与评价;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环境状况的监测与评价可参照执行。《海洋经济评估技术规程》适用于海洋经济运行状况与趋势的分析评估。《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技术导则第1部分风暴潮》适用于国家、省、市(县)尺度风暴潮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海域价格评估技术规范》适用于我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范围内的海域价格评估。《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适用于全国单个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组团式开发或集聚式分布的多个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可参照执行。《深海锚系浮标》适用于深海锚系浮标的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

公示时间为4月26日~5月8日。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等相关信息,向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