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档案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建档工作》的通知

03.05.2016  13:35
近日,根据湖州市生态文明办、湖州市统计局、湖州市档案局《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建档工作的通知》(湖生态文明办发〔2016〕4号),吴兴区档案局结合实际,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吴兴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建档工作。

一是学习交流,明确要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区档案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监督指导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学习交流,领会编制过程中建档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文件资料的建档管理要求。二是开展调研,靠前对接。积极与区生态文明办、统计、国土、农林、水利、环保等部门对接,了解掌握各单位编制工作进程,提高各部门对文件资料的收集与归档、文件资料形成的质量及档案的整理和移交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积极部署,优化服务。结合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开展吴兴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工作指导小组,制定计划,专人负责,跟进指导,确保档案服务与编制工作同步推进、协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