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引领和保障自然资源管理改革 ——2018年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大事回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依法履行职能的第一年。一年来,按照连续、稳定、转换、创新的要求,自然资源法治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部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彻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不断发挥法治对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颁布实施
2018年3月2日,《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实施。这是落实《物权法》确立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查询行为,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利的重要举措。
点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是人民群众在不动产买卖、继承等活动中的重要基础性支撑,是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重要服务事项,也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针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谁能查、怎么查、查到什么程度等重要问题,并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料的安全规定了严格的保护措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不动产登记的物权公示作用,维护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组建自然资源部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销原国土资源部、原国家海洋局、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建自然资源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点评: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自然资源整合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个部门的职责,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自然资源部的组建,实现了自然资源的一体化管理,重塑了自然资源管理的新格局,科学还原了自然资源系统的整体性,为解决我国长期以来自然资源多头管理、空间规划重叠打架等突出问题,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部党组建立和实施宪法宣誓制度
2018年5月23日,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9月30日,在部党组书记陆昊的监誓下,自然资源部500多名处以上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活动。这是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的关键举措。
点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自然资源管理关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群众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财产权利。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体现了自然资源部党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强决心,对于教育自然资源部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依法履职,实干担当,清廉自守,勤勉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部改进和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2018年8月22日,为有效解决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这是坚持政治与业务高度融合,从源头上化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的根本要求。
点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是加强内部纠错、强化层级监督、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途径,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人民性。《通知》改变以往就办案说办案、满足于末端治理的传统思路,在深刻剖析自身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创新性的措施和要求,力求从源头上化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按照部党组“政治与业务高度融合”的明确要求,《通知》始终把握“三个坚持”,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最大价值追求;坚持执法与执纪相贯通,强化考核监督和执纪问责。这既是自然资源部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中总结出的基本经验,也是自然资源部坚持党的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进一步加强资源环境法治保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
点评:土壤污染防治,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一项重大的环境保护和民生工程。《土壤污染防治法》区分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分别规定了一系列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土壤污染防治法》赋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多项法定职能,特别是负责建设用地从调查、登记、出让、收回和修复等环节相关的风险管控措施。这部法律的颁布,解决了长期以来土壤污染防治无法可依的问题,填补了立法空白。
部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
2018年9月30日,自然资源部党组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党组书记陆昊主持了宪法学习,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这是落实部党组宪法法律学习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部党组宪法法律学习的“第一课”。
点评:党组宪法法律学习制度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体现。这次宪法修正案专题学习,标志着党组宪法法律学习制度的正式建立。部党组扩大会议率先学习宪法修正案,有利于发挥部党组带领全系统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头雁效应”,激励和教育全系统工作人员带头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部署国家宪法日系统宣传活动
2018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2018年国家宪法日活动和集中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部署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国家宪法日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这是自然资源部组建后对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次部署。
点评: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排头兵”。针对全国自然资源系统机构组建职能调整后的新需求,围绕“学习贯彻实施宪法,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18年的国家宪法日开展了专家座谈和有奖答题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这为促进全系统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提高全社会的自然资源法治意识,大力弘扬自然资源法治文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2018年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受国务院委托,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就《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这标志着《土地管理法》修改的进程又向前迈进了关键一步。
点评: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土地管理法》修改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这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坚持土地公有制不改变,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充分总结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对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破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障碍、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下放部分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第一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两部部门规章草案
2018年12月17日,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主持召开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和《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两部部门规章草案。这是自然资源部组建后颁布实施的首批部门规章。
点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规章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部依法履行“两统一”职责具有重要意义。这两部规章明确了立法工作程序,规范了红头文件的制定,确保自然资源部组建伊始就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两部规章的颁布实施,势必将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法治实践,加快推动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再次延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法律调整实施的期限
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将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法律调整实施的期限再延长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这是继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1月4日批准延期以来的再次延期。
点评:“三块地”改革试点以来,各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但试点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试点推进不够平衡,部分试点地区改革样本偏少等,需要进一步深化试点加以解决。此外,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公布实施还需要一段时间,试点政策还要与法律修改稳妥衔接,有必要延长法律调整实施期限。这是践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坚持立法与改革相协调的重要体现。
内容来源:2019年1月4日《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