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召开自然资源监测试点工作部署会
为更好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加快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体系,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自然资源监测试点工作方案。8月27日,省自然资源厅在绍兴市上虞区召开自然资源监测试点工作部署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国斌到会并讲话。
本次试点主要包括宏观监测、常规监测、专题监测、分析评价体系研究、自然资源监测工作平台建设、监测体系体制机制研究等内容。其中,宏观监测主要从宏观层面开展自然资源监测,分析我省自然资源禀赋,挖掘我省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常规监测旨在研究各类调查监测指标的融合,探索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监测指标体系;专题监测包括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监测评价、海洋海岸线生态修复监测评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测评价、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项目审批审核监测、垦造耕地项目监测、设施农用地监测、钱江源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综合监测评价等。
会上,省自然资源监测中心进一步详细解读了试点实施方案,宁波、上虞等地介绍了相关工作经验,厅相关处室、各试点地区作了交流发言,厅调查处作具体工作部署。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国土“三调”、地理国情监测等工作中已经形成的技术和资料积累,坚持目标导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监测业务流程和技术方法;坚持问题导向,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回避问题,不躲避矛盾,掌握第一手真实数据;坚持应用导向,及时将试点成果用于具体业务管理。要精心组织实施,抽调精兵强将,组织工作专班稳步推进。各处室、各试点地区及任务承担单位要协同协作,厅调查监测处要做好整体谋划和工作协调,省自然资源监测中心要发挥好技术优势,做好技术指导;有关处室既要全力支持试点,也要主动参与试点;试点市县要主动作为,全力支持业务承担单位开展监测,并做好试点成果应用。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要出数据,形成一套科学、准确的数据成果;要出方法,形成能满足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技术支撑框架体系;要出机制,建立规范的监测内容、方法和标准,形成组织实施、成果处理、质量控制、成果公布与应用等工作机制。
(省自然资源监测中心、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