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高技能人才培训予以补贴

08.04.2015  11:51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5年,自治区对列入培训计划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予以补贴,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执行期至2015年年底。
  此次培训分2015年度地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技工院校、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培训计划,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3个方面。其中,地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培训高级工5212名,技师238名,高级技师93名;技工院校、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培训计划培训高级工4538名,技师972名,高级技师439名;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培训2000名。培训工种主要有电工、电焊工、钳工、热工仪表工、汽车修理工、生物发酵工、中式烹调师、水处理工、叉车工、化工总控工、推车铲车驾驶员、挡车工、制粉工、配电线路工、乳杀菌工、采油测试工、钻井工、仪表工、发电运行工、采油工、集输工、井下作业工、玉雕设计、服装设计定制工等。
  据悉,全区各地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资金,由自治区拨到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社局根据《关于实施2015年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通知》,对承担本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院校和企业进行补贴。自治区本级高技能人才培训,技工院校、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承担的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由自治区人社厅按补贴标准拨付到培训单位。
  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重点支持纺织服装行业、短平快项目和自治区、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支持技能含量高、操作技术要求高的职业(工种),重点培训企业一线操作工人中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职业工种中,除特种作业机械车辆外,普通汽车驾驶员不列入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职业工种范围,化验员、化学分析、食品检测、美容、美发、收银员、餐饮服务员等职业工种培训不在此次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