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计量院建立PM2.5自动监测仪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近日,由省计量院PM2.5计量检测团队自主研发的PM2.5质量浓度检定装置通过考核,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为浙江全省PM2.5测量量值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提供有效依据。
创建科研团队,开展科技攻关。为建立行之有效的PM2.5可吸入颗粒物测量计量标准,浙江省计量院研究团队针对大气颗粒物、痕量气体大气采样器、能见度仪等开展相关计量检定校准研究,并通过承担省科技厅重大科技专项与条件建设项目,率先开展PM2.5颗粒物测量溯源性研究与方法建立,使PM2.5的监测数据可溯源,同时建立PM2.5测量的参考方法,开展PM2.5质量浓度的溯源性研究,实现对PM2.5测量结果的准确溯源,并开展PM2.5可吸入颗粒物测量仪计量标准装置的建立,满足PM2.5测量过程中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计量单位的需求。
注重成果转化,服务环境监测。PM2.5质量浓度检定装置可为PM2.5自动监测仪进行检定校准服务,为其监测数据准确与否提供参考依据。浙江省计量院承担了浙江省质监局《PM2.5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在规范制定过程中,研究人员通过对基于β射线法、微量振荡天平法的3种不同型号PM2.5自动监测仪多台仪器进行比对测试,并广泛征求国家及各省市计量院、科研院所、环境监测站、气象局和生产厂家的意见和建议,协同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起草了JJG(浙)137-2017《细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该检定规程于2017年7月15日正式实施,是省内首个PM2.5自动监测仪计量检定规程。该项目研究成果已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项,相关研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立项。
紧贴政府公益,完善量传体系。通过对PM2.5质量浓度检定装置的稳定性与重复性实验,该标准装置于今年11月通过了专家现场考核,并率先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填补了我省计量院颗粒物检测能力的空白。标准装置测量范围达到(1~1000)μg/m3,Urel=6%,k=2。该社会公共计量标准的建立,可对社会开展相关计量检定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省计量院公益履职能力,为确保PM2.5测量量值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提供有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