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现腹泻,是红枣惹的祸 缺少证据,索赔50元医药费遭拒
浙江在线11月10日讯 6日上午,在上虞区东关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程先生退掉了从东关街道一家商店购买的两大袋红枣。但由于拿不出证据,他索赔50元医药费的要求仍得不到消保部门支持。“程先生的这一维权经历给其他消费者提了个醒,一定要掌握相关证据,才能顺利维权。”昨天,上虞区东关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
10月28日上午,一名中年男子走进上虞区东关市场监管所办公室,他手里拎着两大袋红枣、操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他姓程,在上虞一工地打工。
据程先生叙述,因为有亲戚租住在东关街道,且快要临产,按他们老家的习俗,他兴冲冲地赶到东关街道看望这位亲戚。
因为来时匆忙,所以他在东关街道一家商店花300多元钱,购买了两大袋红枣和一些鸡蛋,其中有一包红枣他打开后吃了一点。然而,没多长时间,他就出现腹泻症状。他怀疑刚购买的红枣质量有问题。
后来程先生赶到当地卫生院作了检查,并配了止泻药。“共花了40多元医药费,药费只有1.2元,主要是检查费。”程先生说。
此后,程先生觉得,拿这种红枣送孕妇不好,于是来到商店交涉。程先生提出,一是退掉红枣,二是索赔50元钱。
但商家只同意调换红枣,并不同意赔偿50元钱。商家认为,50元虽只是一个小数目,但程先生腹泻绝不可能是食用红枣引起,可能另有原因。
协商未果,程先生就拎着两大袋红枣向上虞区东关市场监管所求助。听了程先生的叙述,东关市场监管所立即介入调查。
“首先要搞清楚程先生购买的红枣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工作人员认为。于是,他来到程先生购买红枣的商店,从生产日期、品牌、进货记录等进行详细检查,并没有发现问题。这家商店的相关负责人称,这批红枣已经卖出很多,并没有消费者投诉,红枣的质量没有一点问题。
随后,工作人员还专程赶到当地卫生院,查看程先生的就诊记录,了解程先生的腹泻原因。如果医生认为程先生的腹泻与食用红枣有关,那商家理应赔偿。但医生表示,难以判断程先生的腹泻是否与食用红枣有关。
怎么办?工作人员提出,将开包的红枣送检,以便揭示可疑红枣的真相,但程先生表示反对。
后在工作人员的几次协调下,这起缺少证据的消费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商店同意程先生退掉购买的红枣,但索赔50元医药费不予支持。对此,程先生也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