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发展新阶段
杭州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发展新阶段
近日,市政府出台《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办法》(杭政办函〔2016〕60号),6月5日起施行。这是我市首个有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综合性管理文件,为更加高效规范、科学合理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配套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这标志着杭州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入了推进发展的新阶段。
《实施办法》提出我市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要求是:以建设“两美浙江”、“美丽杭州”、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快慢结合、适度超前”的原则,积极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应用与发展,加快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城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
《实施办法》同时提出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制定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建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实施办法》明确了充电桩建设和管理相关要求,将充电桩分为自用充电桩、共用充电桩和公用充电桩三类;提出了新建的充电桩的技术标准;明确自用、共用和公用三类充电桩产权和建设主体;规定了既有建筑、新建建筑和公用充电桩建设审批流程;提出了新建项目预留和既有项目改造的建设要求;提出了充电桩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实施办法》明确了公用充电桩经营企业可向新能源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鼓励采用市民卡、充电卡等非现金方式缴付充电服务费。
《实施办法》明确了相关保障机制,以成立推进小组、将充电桩建设推进工作纳入我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停车场库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确保高效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并明确推进小组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职责,确保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据悉,下一步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我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充电桩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我市公用充电桩规划编制,并科学组织实施。同时将以《实施办法》为指导,根据充电桩建设推进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分类有序指导各类充电桩建设工作。
我市今后还将以“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模式为要求,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将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及其他企业建成的公用充电桩数据统一接入管理平台,并将充电桩的位置、规模、使用状况等信息对社会统一发布,在提高便民的同时充分提升公用充电桩的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