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2015年度社会组织承接政府 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工作
28.08.2015 14:01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要求,省民政厅于近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15年度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编制工作,这也是自《编制管理办法》7月1日正式试行以来的首次推荐性目录编制工作。
此次推荐性目录编制工作将按照省、市、县三级同步进行,社会组织可根据自身所能够提供的服务种类,向本级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由相应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提供审核或推荐意见。在整个目录编制和管理工作过程中,民政部门将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推荐一批服务能力较强、管理运作比较规范的社会组织,编制推荐性目录向社会公布,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该目录的定期修订和发布工作。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8.08.2015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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