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提升技能 可领政府补贴千元
17.07.2017 11:39
本文来源: 杭州网
《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正式施行,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可以申领1000-2000元不等的“技能提升补贴”!
失业保险的主要功能是防失业、促就业,截至2016年底,浙江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317万人,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93.78亿元,基金总支出72.65亿元,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01.02亿元。
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同时符合这些条件,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
自2017年1月1日(含)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称“证书”),以证书核发的时间为准。
符合条件的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本人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补多少?
标准由各统筹地区人力社保、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具体职业(工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补贴资金将发放到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各地还可以根据本地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取得本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可在原有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本文来源: 杭州网
17.07.201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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